关于印发《衡阳师范学院2017年人才引进
待遇》的通知
校属各部门:
为进一步加大国(境)内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,经学校党委会议研究同意,现将《衡阳师范学院2017年人才引进待遇》印发给你们,请认真学习并遵照执行。
附件:衡阳师范学院2017年人才引进待遇
衡阳师范学院
2017年2月21日
附件:
衡阳师范学院2017年人才引进待遇
引进人才除享受国家政策规定的相应工资、福利待遇外,学校另外给予以下优惠待遇:
一、安家费、科研启动费、实验室建设费
1.“领军人才+团队”:安家费、科研启动费一事一议。给予理工科实验室建设费不少于200万元,其他科类实验室建设费不少于100万元。
2.学科带头人:安家费50万元、科研启动费20万元。给予理工科实验室建设费不少于100万元,其他科类实验室建设费不少于60万元。学科建设急需的优秀学科带头人待遇面议。
3.博士:安家费30万元,科研启动费理工科10万元、文科6万元。引进的双博士,夫妻分别享受引进待遇后,另增加安家费10万元。学校定向培养的博士享受毕业当年同等引进待遇。特别优秀博士的引进待遇面议。
4.学科急需引进的教授:特别优秀的参照学科带头人引进待遇;其他参照博士引进待遇。
二、配偶安置。引进人才需要解决配偶工作的,学校按国家现行人事政策采用合同制安置。
三、过渡性住房和住房补贴。按学校租房规定提供6年过渡性套房(70-100平方米)供引进人才租住;不需要过渡性住房的,学校给予相应的租金补贴。同时,学校按国家政策给予住房补贴。
四、校内特殊人才教学科研目标考核奖励。考核合格者享受校内特殊人才教学科研目标考核奖励。奖励标准为:博士起始标准为1000元/月;四级教授起始标准1100元/月、三级教授起始标准1500元/月、二级教授起始标准1900元/月。